各有關學院,各位老師:
日前,江蘇省科技廳和財政廳聯合發布了《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省政策引導類計劃(引進外國人才專項)項目的通知》,為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1年度省政策引導類計劃(引進外國人才專項)緊緊圍繞“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標定位,面向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積極支持引進“高精尖缺”外國人才?,F將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及申報條件
2021年度省政策引導類計劃(引進外國人才專項)分為人才類和平臺類兩大類項目。人才類項目包括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計劃(以下簡稱“引智計劃”)和江蘇“外專百人計劃”(以下簡稱“百人計劃”),平臺類項目指江蘇省外國專家工作室。
(一)人才類項目。在江蘇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可按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遴選立項,主要評判外國專家人選的個人能力與業績以及行業地位和影響力,同時考慮依托項目的預期作用與效益以及用人單位的工作平臺與配套條件情況。同一單位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同時申報不同省科技計劃類別。
1. 引智計劃。支持在省科技產業和工程技術創新、前沿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裝備研發中以及在社會發展領域引進外國專家和創新團隊,重點支持引進具有原始創新能力的科學家和科技領軍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開拓能力的企業家,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各類人才。項目實施期為1年,資助額度每項10萬元。
申報條件:引進對象為外籍人才或團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國際知名企業或國際知名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金融等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創新創業人才;其他急需緊缺的外籍人才。
推薦要求:引智計劃項目立項適當向蘇中蘇北地區傾斜。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要求認真遴選,切實將層次高、條件好的引進 人才推薦上來。各設區市每市申報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項,國家級高新區不超過4項,各縣(市)、省級高新區不超過3項,我校2項。
2. 百人計劃。引進對象為高層次外國專家。重點引進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產業、帶動新興學科的高層次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以及能夠引領產業發展、產品升級、市場拓展的高層次技術和管理人才。分為長期項目和短期項目兩類。長期項目實施期3年,資助額度每項50萬元;短期項目實施期1年,資助額度每項15萬元。
申報條件:
(1)長期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在國際知名企業或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或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引進后能在我省全職工作3年;具有博士學位。申報人選一般應未在省內全職工作;已在省內工作的,應為2020年6月1日以后入職。
(2)短期項目。技術水平、管理理念先進,為我省重點行業發展所急需的人才;引進后1年內,在我省工作累計不少于2個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推薦要求:推薦人選不得重復申報引智計劃,已入選省“雙創計劃”的人選不得申報。對有突出成績或我省急需緊缺的人才,可突破學歷、專業技術職務等資格條件限制破格引進,申報時應附破格申報說明。
(二)平臺類項目。根據《江蘇省外國專家工作室管理辦法(試行)》(蘇科技規〔2020〕333號)的規定,依托我省企事業單位建立省外國專家工作室,吸引集聚“高精尖缺”外國專家(團隊)。建設周期滿3年的省外國專家工作室,績效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申報條件:
1. 聘請外國專家(技術或管理骨干)原則上每年不少于3人次。被聘用的外國專家每年在我省工作時間累計2個月以上或柔性為我省長期工作。領銜專家的認定參照《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中的A類人才標準。對我省急需緊缺的外國專業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任職年限等資格條件限制。
2. 具有完備的外國專家工作室管理制度,為外國專家(團隊)的日常辦公、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等實際需要配備了相關工作人員,提供了相對固定的工作場所,并能為外國專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務。
3. 與外國專家(團隊)有實質性的合作,對引進的外國專家參與科技研發、技術攻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確的工作計劃、推進措施、顯著成績或預期成效。
4. 能以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需求為導向引進外國專家(團隊),對我省基礎研究、重點產業、重點領域的發展具有支撐引領作用。
5. 能為科技創新、技術研發、管理改革等方面提供交流學習和人才培養平臺,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術或技術交流活動,指導培訓關聯產業、培育產業骨干人才。
推薦要求:各設區市、部省屬單位科技部門,組織用人單位申報,并對材料進行初審后,提出推薦意見。鼓勵從本地區市級外國專家工作室中擇優提出推薦名單。2021年度省外國專家工作室的申報時間及績效考核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有關要求
1. 項目由各地方主管部門(包括各設區市科技局,縣、市科技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審查、匯總并推薦申報;駐寧部省屬高校及科研院所項目由本單位負責審核并直接推薦申報;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科技部門負責項目審核推薦。
2. 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號)和《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的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的通知》(蘇科監發﹝2020﹞319號)有關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為。因不良信用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
3.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引進外國人才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蘇財規〔2020〕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審核工作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假出資、虛構事實及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項目主管部門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會同同級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申報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省科技廳將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對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情況進行抽查。
4.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嚴格落實省科技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號),嚴格遵守“六項承諾”“八個嚴禁”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嚴格執行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國科發監〔2020〕360號)要求,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省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三、材料報送
1.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正反打印(紙質封面、平裝訂、每份至少4個訂書釘,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頁裝訂),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項目附件審查表(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并填寫)、項目附件材料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六份。項目附件材料清單和要求見申報書。
2.申報材料需同時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報送(申報網址:https://c55b39170cbf5bdbf032aa2eced2d607.vpn.njtech.edu.cn)。項目申報書等相關表格樣式可在網上下載。項目申報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申報材料紙質版須與網上提交最終版保持基本一致。
3.各地方主管部門及駐寧部省屬高校院所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審核,匯總推薦,并將匯總表(紙質一式兩份,樣式見附件)隨同項目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南京市成賢街118號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4.時間節點:
科技廳對項目申報有嚴格的要求,錯過時間無法補救,請各學院、各位申報老師以本通知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敬請理解:
(1)2月26日前,請擬申報項目的老師填報申報匯總表(見附件)交所在學部(院)科研秘書,由科研秘書匯總成一張表格后反饋至科研院。請注意:科研院將根據學院提交的申報匯總表審核申報人員資質,從而對符合條件的申報項目進行審核,不在學院提交的申報匯總表上的申報人員,科研院無法確認其資質,請申報項目的老師務必填寫此表。
沒有申報過科技廳項目的老師需要新注冊賬戶,科研院根據各學院提交的申報匯總表匯總人事部確認老師資質,統一激活(單獨聯系科研院的老師科研院無法確認其資質)新注冊用戶的賬號(新注冊用戶格式必須是“單位-姓名”,例如“化工-張三”、“先材-李四”,方便大家記憶及管理)。
(2)3月19日前請具備推薦資格的老師務必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完成申報材料的網上提交,逾期不候。
(3)3月23日前,各學院科研秘書將所有通過科研院審核推薦的正式申請材料打印一式6份,以學院為單位統一送交至科研院(江浦行政樓418辦公室)。
(4)科研院對所有紙質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完成蓋章等事宜,在截止日前送交省科技廳。
四、 聯系方式
項目申報問題咨詢電話:58139210 胡亮
電子郵箱:xmgl@njtech.edu.cn
南京工業大學科研管理系統問題咨詢電話:58139212 張雷